- 集结号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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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给广大用户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消费电子类产品购销环境,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服务,慧寻天下(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寻天下)开发了八分酷网,它是国内首家针对消费电子类产品的买家定价反向竞拍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可登陆www.8fenku.com自主进行网上交易,参与交易者必须遵守本交易规则。
第二条:本网站集结号功能采用维克里拍卖法(又称为“第二价格拍卖法”)规则的反向竞拍交易模式,由程序自动选择中标者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在符合下文开列条件时,买家需支付的实际成交价为所有卖家(包括他自己的报价)报价中第二低价或由系统生成的实际可成交单价。
第三条:本规则仅适用于站内个人(企业)买家用户(以下简称:买家)发起的“真心成交单”。
第二章 交易流程图

说明:
1、采购发起者:选择产品目录中的产品——设置自身交易条件与集结条件——缴纳自身保证金——发布采购集结号订单到集结大厅——到达集结号开始竞拍时间发布竞拍大厅;
2、其他买家:选择符合自身要求的集结号——设置各自交易条件与集结条件——缴纳各自保证金——变更集结中的集结单采购数量——到达集结号开始竞拍时间发布竞拍大厅;
3、供应商:选择参与的开始竞拍的集结号——发出报价——成交——缴纳保证金;
4、成交:集结号成交系统将在竞拍有效时间结束后,及时开始运算得出中标供应商,运算规则为选择最低价供应商为中标商,按照竞拍过程中第二低价成交;
5、竞拍有效时间规定:从集结结束日的上午9点,到第二日的上午9点为供应商报价时间。到达第二日的上午9点该集结号自动停止;
6、买家退出规定:在其所参与的集结号处于集结过程中或竞拍过程中时可以退出,但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额扣除,并罚消费积分500分;
7、支付流程:同支付宝支付流程。
第三章 订单确定规则
1.采购单是采购者向相关供应商发出的要约,相关供应商通过查询竞拍大厅得到相关信息。网站根据本交易规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收取佣金。
2.供应商有兴趣参与任意一个集结号时,进行报价。供应商一旦发出报价,网站自动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全体采购者所列采购要约内容。
a. 集结号成交系统选择最低价供应商为中标方时,此时全体采购者所需支付价格为本商品报价过程出现的第二低价,网站认为交易成立,双方可针对后续付款、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争端进行站内投诉,并以该采购单集结号成交系统计算得出的实际成交价为依据收取佣金。
b. 当支付宝反馈信息表明交易正常关闭,解冻双方保证金,并从供应商帐户中收取相应佣金。
c. 完成各自交易的双方均同意关闭本交易后,可对对方进行评价、列入黑名单或加为好友等操作。
d. 其他未中标供应商,则其报价单在采购者选择供应商后自动失效,网站认为其交易未成立。
3. 供应商缴纳佣金的额度也随着采购单采购数量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详情参见《八分酷网站佣金收费表》。
4. 每笔交易成立后,用户可以利用系统的合同助理功能生成产品采购合同(下称 “采购合同 ” )。采购商负责打印采购合同文本,并由采购商与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但是,无论采购者与供应商是否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均不影响网站收取佣金的权利。
5. 实际可成交单价计算规则:
a. 当卖家参与数量小于3家时,该集结号采购活动自动无效,系统自动解冻买卖双方缴纳的保证金。
b. 当卖家参与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时,并且交易金额小于等于5000元时,第二最低报价不高于最低报价5.5%时,第二最低报价既为实际可成交单价,如高于则实际可成交单价为最低报价乘以1.055为实际可成交价。
c. 当卖家参与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时,并且交易金额大于5000元,并且小于等于20000元时,第二最低报价不高于最低报价4.5%时,第二最低报价既为实际可成交单价,如高于则实际可成交价为最低报价乘以1.045为实际可成交单价。
d. 当卖家参与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时,并且交易金额大于20000元,并且小于等于100000元时,第二最低报价不高于最低报价3.5%时,第二最低报价既为实际可成交单价,如高于则实际可成交价为最低报价乘以1.035为实际可成交单价。
e. 当卖家参与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时,并且交易金额大于100000元时,第二最低报价不高于最低报价与3600元除以采购数量的商数之和时,第二最低报价既为实际可成交单价,如高于则实际可成交价为最低报价加3600元除以采购数量的商数之和为实际可成交单价。
f、以上报价均指卖家所报产品单价,详情察看“关于实际可成交单价举例”。
6、成交规则约定:
6.1、当达到集结号的竞拍结束时间时,如报价卖家达到3家及以上并由系统运算形成有效成交卖家,买家必须在竞拍结束后12小时内选择成交卖家,否则将按照“非诚勿扰宣言”和“消费积分规则与使用办法”进行处罚;
6.2、买家选择成交卖家后,成交卖家需在买家支付货款24小时内实际供货并通过自身支付宝帐号完成“已发货”操作。否则将按照“非诚勿扰宣言”和“消费积分规则与使用办法”进行处罚。
第三章、佣金与保证金规则
1. 在上述第2条第 2款规定的交易成立时,供应商应向网站支付佣金。佣金金额的计算依据是采购物资的成交额度与供应商认证等级,并适用《八分酷网站佣金收费表》的规定;
2. 采购者发布采购单时所需缴纳保证金额度为采购商目录价乘以采购数量的采购总金额的5%,如采购商品缺少目录价,则网站自动认为该商品为1000元。采购总金额小于等于500元的,按照25元缴纳保证金;
3. 供应商成交时所需缴纳保证金额度按认证等级分为:普通供应商缴纳成交报价的15%,银钻供应商缴纳成交报价的5%。如报价小于等于500元的,按照25元缴纳保证金;
4. 采购者与供应商在网站内账户保证金如解除冻结状态,均可通过站内提现功能,返还所有者,由网站向站内注册用户提供退款用资金而产生的第三方(电汇、支付宝、网银等)费用由注册用户承担。
5. 供应商对佣金有疑义,需要于收到佣金收取站内信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映至网站交易管理员处理。
6. 当收取的供应商佣金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或该用户申请注销站内用户时。网站收到开具发票申请后1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开具发票。
7. 违规行为处罚参见“非诚勿扰宣言”中相关规定。
